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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9日,深圳又是阳光明媚的一天,深圳机场人来人往,而清洁人员一手提着垃圾袋,一手麻利地收拾着垃圾桶里的垃圾。
到快要下班的时候,候机室里仍旧热闹喧杂,清洁人员休息室里,大家都在收拾东西,将清洁工具存放好,准备结束一天的工作回家。
这是一天中最舒适的时候,但有些人内心并不平静,脑海中浮现着那一堆金灿灿的首饰。
一个中年女子换下工作服后,便抱着一个箱子往存放自行车的地方走去,这是一个看似很普通的箱子,并没有人在意。
她骑着自行车往附近的城中村赶去,看着夕阳的余晖,路过车水马龙的街道,仅过20分钟就到家了。
“这箱东西拿出去摆摊,应该也能值几块钱一条吧。”回到家中后,女子又打开了这个箱子查看,想着要如何处理。
只见里面放着一大箱金色的首饰,项链,戒指捡到黄金卖还是留着,耳环,胸针,沉甸甸的,很是醒目。
箱子里的东西真的不值钱吗?事情是怎么一回事?为何作为深圳机场清洁人员的她会带回家来一箱子金色首饰?
金饰真假
梁丽始终不相信眼前这一箱子饰品是真的金饰,在她看来,这一箱饰品可能就是地摊上几块钱一根的金铜玩意,不值钱。
当时捡到后当她将东西拿到休息室时,还很随意地给了同事几块,只以为是金色的饰品,图个新鲜可以带回去给孩子们玩。
考虑到丈夫今天要上晚班,还在家里休息,并没有醒过来,回到家的梁丽便将箱子收了起来,准备再另外找个时间告诉丈夫。
梁丽准备休息,但是在下午四点多钟的时候,就有两个便衣警察来到了家里敲响了门。
原来梁丽捡到的东西真的是金子,一听这消息,梁丽和丈夫都十分震惊,而梁丽也被警察带回了派出所接受调查。
梁丽平时的工作时间也被问了出来,因为在机场工作的原因,梁丽家离机场并不远。
如果这一天轮到她值班,每天五六点钟的时候,她就会起来吃个早餐,赶到机场。
事发的这一天原本是梁丽休假的时间,可就在昨天晚上,梁丽接到了和自己关系比较好的一个同事打来的电话,拜托梁丽帮忙顶一下班。
梁丽平时工作积极,性格爽朗,,想着自己今天也没事,上个班还能多赚一点工资,便爽快应了下来。
这一天她所负责的工作区域便是清理打扫机场b区,那里的重点清洁区域就是厕所附近以及办理登机的区域,梁丽回忆箱子就是在这区域一处垃圾箱附近看到的。
按照登记规定,有一些东西属于违禁品,不能带上飞机,还有就是行李的重量也有一定的规定。
常见的就是一些价值不高的生活用品,然后将它放在垃圾桶旁。
因为乘客们遗弃的物品很有可能是像沐浴露洗发水等生活用品,带回家去用也能够减少家里生活成本负担,对于梁丽来说算得上是意外之喜。
梁丽将这个箱子抱了起来,移到了厕所门口存放工具的附近。
而负责打扫男厕所的曹姓同事,工作即将完成,梁丽便和他说了一声,让他帮忙看一下,自己继续清理完剩下的区域。
忙活了一上午,梁丽和同事在休息室里准备吃午餐,那箱东西也成了他们话题的议论点。
箱子在休息室里打开,金灿灿的金首饰便震撼到了他们,“我的天,这该不会是金的吧?”
梁丽并没有放在心上,“要是金的现在怎么会还没有广播找呢?就放垃圾桶旁,多半是超重了又觉得是假的,便丢了。”
对于这个说法,工友们也认同,直到警察找来,梁丽被带回警察局。
在警方看来,梁丽有涉嫌盗窃14公斤金饰的可能,“你当时清楚这些金首饰的价格吗?14kg,少说也要300万。为什么不上交机场服务中心?”
“啊,我不知道”如此庞大的一个数值完全超出了她的想象。
梁丽表示自己并不清楚价值,“我想着这些东西不值钱,但可以拿出去摆摊卖卖,几块钱一个,也能给家里挣点收入。”
“这怎么可能是金子?如此贵重的东西捡到黄金卖还是留着,不应该随随便便用这样的一个纸箱子包装?要说会捡到金子的话,那也只有可能是一个包里有一两条。”
问询质证
在给她做笔录的时候,梁丽再次重申自己见到箱子的场景。
当时一上班,她就拿起工具打扫了起来,打扫卫生的她为了避免影响乘客们的行走,时不时地就张望一下前方。
令她印象深刻的是在上午十点多钟的时候,在登记区域出现的一个妇女以及她牵着的小女孩。
两人附近有一个手推车,手推车里还放了一个纸箱,就是梁丽后来见到的那个。
小女孩和那名妇女开心地聊着天,时不时地就发出爽朗的笑声。
梁丽心情也愉快了起来,想到了今天正在学校读书的儿子。
梁丽的儿子也才9岁,读书认真,梁丽对他寄予了厚望。
登机区域的垃圾并不多,当倒掉垃圾桶里的垃圾后,梁丽便前往女厕所进行卫生清洁。
过了几十分钟后,她便完成了卫生清洁又走了出来。
这时候登记区域里已经看不到那个妇女和小孩,不过他们刚刚所在的地方,那个手推车里的箱子还是存在。
“我就捡个东西,怎么就成盗窃要被关起来了呢?”梁丽想不通,更让她焦急的是现在她还不能离开警察局。
警察让她通知家里人送一些基本的生活用品,梁丽还需要待在警察局接受调查。
梁丽的丈夫很快就要赶来,对于这场意外他们都很难接受。
但他们相信法律已经不会冤枉梁丽的,等事情查清楚了就可以出去了。
可没有想到在这里待了一天又一天,还是没有任何要释放的痕迹,在2009年3月12日警方还正式批捕。
被关押在监狱里的梁丽心中后悔极了,但始终坚信着有出去的一天。
她不断地为自己鸣冤,认为自己只是捡到金饰,并非偷窃,“我没有偷,我怎么会偷呢,我捡到箱子后也在那来回走了好久,并没有人回来找。”
按照梁丽所说,在见到箱子后并没有人找寻,其实是有的。
箱子丢失前,失主因为和机场人员沟通登记问题而争吵了起来,没有注意这一个箱子。
又因为这一箱金首饰无法带上飞机,需要办理托运而在机场里奔波,居然也没有想起要拿箱子。
当他们发现丢失后,就迅速报了警,但没有用播放广播的方式寻找,毕竟里面的价值实在是过于庞大。
所以即使梁丽等待着失主来找寻,也并没有看到失主的身影,于是想当然认为里面的东西很普通,而且也没有人要。
而这件事情一出,也引起了很多人的议论。
按照机场的规定,如果清洁人员捡到一些贵重物品,都应该及时反馈给服务中心。
梁丽知情不报,将如此贵重的东西带回家去,难免让人怀疑。
可有一些认识梁丽的人也为她鸣不平,认为梁丽并不是这样的人。
在他们的心目中,“梁丽确实是犯错了,但不该说犯罪了。”
机场一位同事还反映道,就在不久前,梁丽在打扫卫生时,就曾捡到过一个乘客遗留在机场的皮包。
里面有好几千元的现金,梁丽看到后没有私藏,立马拿到了服务中心。
“如果我知道这个价值,我肯定会上交的。”对于自己遭到被关押甚至还有可能被判刑的结果,梁丽十分不解。
梁丽在里面关押的时候,梁丽的家人也在外面想办法。
夜幕降临的时候,一家人围坐在桌子边,商量着对策,苦恼极了。
因为不了解具体的刑法知识,梁丽的家人有些束手无策,便想通过媒体寻求外界的帮助。
事情越闹越大,有不少对刑法了解的专家媒体以及法学人士都在发表自己的看法,想要分析此事。
梁丽是否符合定罪标准,这件事到底是谁对谁错,还有待于最终的调查结果,但总算是有了一丝希望。
无罪释放
在2019年4月9日,距离事发已经过去了5个月时间,该案递交到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理判决,在此期间,梁丽也在公安机关被关押了5个多月。
可因考虑到证据不足,该案又被退回了公安机关要求进行补充侦查,梁丽还是无法出来。
外界的质疑讨论声越来越大,面对这样的压力,深圳市公安局以新闻发言人胡厚雄为代表在5月14号的时候,对外界的问题进行了一次回应。
面对人们的质疑,深圳警方总体上还是很认真的,尽量解释从现有的证据看来,梁丽的行为确实应当被判定为盗窃罪名成立。
首先失主的身份是珠宝店业务人员,当时出现在机场也是因为运输金首饰订单成品的需求。
但打乱他们计划的是,航空公司认为该项首饰价格超出了托运范围,拒绝办理。
听到这一消息,业务人员有些着急,抱怨道“那今天我这一趟不是白来了吗?”
苦恼之下,业务人员想要前往乘客服务中心咨询了解解决办法。
但因为他的疏忽,箱子并没有随身携带,被遗留在了托运行李箱附近,在二三十秒的时间内被梁丽拿走纸箱。
通过监控录像也能证实,但是梁丽在接受问询时,却表示她捡到箱子是在垃圾桶附近,而且所描述的时间线也被拉长。
其次,梁丽并非不了解物品的真实价值,事实上当她和同事打开箱子后,便想确定物品价值。
于是在梁丽的请求下,有一位同事拿走了一个金镯子,并将它带到机场1楼的一处金店里
“唉,您这是真的,就是999足金的!”柜员帮他检验了首饰的质地,给出了肯定的答复。
在柜台前转了一圈,同事发现看上去就和柜台里的金饰一样,手感和重量都不错。
按照这个证人的口供,在走了一趟金店后,他们可以断定首饰是999足金的,并非梁丽口中所说的想去摆地摊卖几块钱的不值钱玩意。
在心里对物品的价值有了底后,梁丽还是将这些物品带回了家中。
哪怕是警察来到梁丽家进行询问了解该事情后,梁丽也没有主动坦白过程,更没有像她自己说的那样,直接交出了纸箱。
警方在梁丽家中待了二三十分钟,不断地询问他事情的细节,就劝她将东西拿出来,才让梁丽把藏在床底的纸箱给拿出来。
除此以外,梁丽还隐瞒了金饰品的数量,她对警方说的是带回来的饰品全都放在箱子里,除了看一看号并没有拿出来。
可在后来警方还是在梁丽丈夫上衣口袋里找到了小部分饰品。
这也说明了梁丽对外说的一些话语并非完全真实,有理由让公安机关判定为盗窃案。
我国《刑法》有规定:“犯盗窃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事一出,事情又陷入到了一场巨大的争论中,直到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二次审理判决。
在这一次的审判过程中,检察院出于刑疑惟轻的考虑,认为没有充足证据证明梁丽存在偷窃的主观意图,决定对梁丽进行从轻判刑。
再加上珠宝方又考虑到该案件中丢失的金首饰全都已经安全找回,不打算追究梁丽的刑事责任。
所以最终梁丽事件以无罪释放而告终,离开了待了9个月的看守所。
或许当时在意识到了珠宝的价值后,梁丽确实有所心动,想将它占为己有。
可这9个月的羁押生活让她不该再心生任何侥幸心理,不想再出现类似于拾金被捕的事情。
出看守所的时候梁丽大哭:“再也不捡了,我一毛钱也不敢捡了。”
这件事对梁丽来说算个不小的阴影,许多人也对这事看法不一。
有人主张判刑,有人主张无罪,不论如何,事情已经尘埃落定,但还是要警醒自己,如果遇到类似事情,万万不可不知道是什么就往家里捡。
再一个,既然有规章制度,还是要遵守,有时候看似是限制的规矩也会变成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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