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都曾疑问,自己的遗产为何需要立遗嘱呢?不立遗嘱,待到自己百年之后,自己家的孩子不也同样能继承自己的遗产?其实并非如此,不立遗嘱的遗产具有很多不确定性:
1.独生子女也许并不能继承父母全部遗产。
例:张某是三口之家,其母健在,有一套房子,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然张某因意外不幸离世,生前未立遗嘱,那么此时张某房屋遗产份额将被如何分割呢?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张某去世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按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由此关于张某房屋遗产份额张某母亲分得1/6,妻子1/6,儿子1/6。
涉及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无法按照意愿分配给他人
例:王某有一套房子,婚后购买,登记下王某名下。他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于王某在世前去世,留有一个孩子。后王某想把遗产留给二儿子,想到大儿子已经去世,认为自己百年过后,二儿子可继承自己全部房产份额,若不立遗嘱,王某遗产份额将会如何分配呢?
按照法定继承没有遗嘱可以继承房产吗,妻子,大儿子,二儿子应各分得1/6,由于大儿子去世,将有王某孙子代为继承,所以最终由妻子,孙子,二儿子各继承1/6
涉及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3.明明自己家出资买的房产,他人也有权继承
例:李某生前有一套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因其突发疾病去世没有遗嘱可以继承房产吗,未立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第一顺序继承其母亲,妻子,儿子分别取得1/6房产份额。但后来李某母亲去世,导致李某哥哥,也就是小明的大伯也拥有了继承权。小明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自己家的房子,大伯也能继承?
原来,小明奶奶去世后,其继承李某的1/6房产份额因发生转继承,所以此时小明的大伯也拥有了继承房产份额的权利。
涉及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遗产继承,因涉及法定继承,代位继承,转继承等相关知识,使得遗产继承关系错综复杂,给后期继承人带来诸多麻烦。所以,面对诸多不确定性,又为了遗嘱能按意愿分到指定人名下没有遗嘱可以继承房产吗,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选择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分配自己的遗产,为的就是为后代减少纠纷,避免麻烦~
浙江王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电话:(微信同号)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果来源标注有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或者其他问题不想在本站发布,来信即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