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产就难免会遇到房屋产权需要过户的情况,最常见的就是父母将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儿女。房屋过户主要分为三种方式——赠与、买卖、继承。那么,父母要把房子给子女,选择哪种方式最划算?
我们可以算一笔账,假设小明无房,父母有一套“满五唯一”普通住宅,90平米以内,价值100万元,赠与、买卖、继承分别花多少钱呢?(数字仅作参考,各地按实际情况费用会有所不同。)
1. 赠与
需要缴纳3%的契税也就是3万元房产继承费用高还是买卖费用高,另外双方共0.1%的印花税1000元,一共是3.1万元。
2. 买卖
根据房屋情况,契税适用税率1%,契税缴纳1万元,增值税以及附加税、个税免征,一共是1万元。
3. 继承
只需要缴纳0.05%的印花税,也就是500元。
可见,在这3种方式中,“继承”是花费最少的房产继承费用高还是买卖费用高,“买卖”次之,“赠与”的花费最高。
房屋无偿赠与子女免征个税
根据相关规定,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房产继承费用高还是买卖费用高,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过,符合3种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简而言之,无偿受赠房屋要缴纳个税,但无偿赠与子女等直系亲属,还有子女继承房产,是不用缴纳个税的。
税费相比之前有何变化?
有 人会问,这是新规吗?之前是怎么规定的?税费有何变化?
其实,上述3种情形免征个税,早在2009年出台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就已有相关规定了,并非是新出台的政策。
此次的变化是,以前无偿受赠房屋是按“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现在改为按照“偶然所得”来征收。
原来,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取消了“其他所得”项目,按照原税法“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的有关政策文件,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因此,这份公告将一部分原来按“其他所得”征税的项目,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税费也没有变化,偶然所得适用税率为20%,与原来的“其他所得”税率相同,纳税人的税负保持不变。
房子赠与子女不需缴任何税吗?
以上所述, 是意味着把房子赠与子女不需要缴任何税吗?
当然不是。房子无偿赠与子女只是免征个税,其他税费并不能免,还是要缴纳契税等。有些小伙伴可能在心里嘀咕了:“什么?我把房子送给自己的子女还要交钱?”
没错,不仅要交钱,且房产用赠与的方式给子女反而是税费比较多,并不划算。专家表示,房子无偿赠与子女要交3%的契税,一般还是通过买卖的方式给子女更合适。
因为赠与和买卖是可选的,继承是不可控的、不可选的,人死了才有继承之说。在实际市场交易中,一般房屋如果是“满五唯一”的,直系亲属选择买卖的方式更合适。
传承房产的时候不能唯金额论,还需考虑取得房产后准备如何处置。如果是打算再卖出的话,就要考虑后续个税缴纳的差异了。
举个例子,假如小明的父母买房花了60万,小明取得时价值100万,而这套房子后续涨到150万。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给小明的话,因为之前是100万买来,之后涨到150万时,只需要按当中价差的50万来交税即可。
但如果采用的是赠与或继承的方式,因为小明是沿用了他父母取得房产这60万的成本,所以等到房产涨到150万的时候,他就需要基于当中的90万的价差去交税。
总的来说: 房产给子女,继承不可控,赠与费用较高,买卖的方式比较省钱。
什么是“满五唯一”?
房地产名词,指所在城市你就只有1套房子,且这套房子产权证已满5年。"满五"是指房产证从出证开始计算,时间满5年或超过5年;"唯一"指该业主家庭在该省份内,登记在国土局系统里只有这1套房子。其根据不是仅指产证里的权利人,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的意思即夫妻和未成年子女为1个家庭。
通常情况下,房子满足"满五唯一"的条件即可免房子的个税和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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