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9〕42号)、《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桂市监发〔2019〕6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根据联合检查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代理记账工作计划,防城港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于近期开展全市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1月19日
二、检查内容
(一)防城港市财政局检查内容:
代理机构基本情况、承诺内容、资格条件、执业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二)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检查内容
代理记账机构报税人员、零申报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情况。
(三)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内容
代理记账机构工商登记事项、工商公示信息等情况。
三、检查对象
依据文件规定,按照“双随机”抽查的要求代理记账工作计划,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全市范围内经批准依法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随机抽取,确定被检查的代理记账机构。
四、检查要求
被检查的代理记账机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指定专人负责代理记账工作计划,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准备好相应的检查资料,在进场检查时提供给检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