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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有价,亲情无价

   2023-10-16 转载网络1880
核心提示:赵某与弟弟赵乙曾约定共同继承父母遗留的这处房屋,并办理了公证,但房屋所有权人一直登记为二人的父亲赵某甲。弟弟赵乙说,他和姐姐赵某当初确实约定房屋由二人共同继承,也是基于将拆迁补偿等同于遗产的理解而达成了大致平分的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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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我办理的一起行政裁判监督案件有些特殊——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同时,牵涉其中的民事纠纷也一并得到了化解。申请人向检察机关撤回监督申请,同时也放下了姐弟间多年的恩怨,两人冰释前嫌,重拾亲情。所有这一切都要从几年前的一场城中村拆迁改造说起……

房屋拆迁伤了姐弟情

申请人赵某与案涉第三人赵乙是亲姐弟。父母去世后,遗留有宅基地上房屋一处。赵某与弟弟赵乙曾约定共同继承父母遗留的这处房屋,并办理了公证,但房屋所有权人一直登记为二人的父亲赵某甲。

2017年7月,根据山东省济南市城市发展规划,赵家这处房屋所在的村集体进行城中村改造。按照拆迁补偿政策,赵乙属于安置对象。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区住建局”)与赵乙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按照安置方案,赵乙一家四口获得的安置房面积为每人47平方米。

姐姐赵某因对安置方案不满,将区住建局告上法庭。虽然赵某没有直接起诉赵乙,但这场官司却伤害了手足亲情。姐弟俩从此不相往来,形同陌路。

因为赵某为城市户口,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安置补偿政策,其获得安置补偿的诉求没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但赵某执着地认为,房屋是父母遗产,拆迁安置补偿也应该有她一份。于是,赵某来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姐姐为何不起诉弟弟

作为本案的承办人,我通过审查案件材料,调阅诉讼卷宗,认为该案的起因在于申请人赵某对遗产房屋继承分配的理解和现实中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政策之间存在差异。

姐姐直接起诉区住建局,而没有与弟弟打遗产继承官司,直觉告诉我,这场诉讼并没有完全打断姐弟亲情。果不其然,赵某说,她比弟弟大8岁,从小有什么好吃的总想着留给弟弟,老人的其他遗产她也让给了弟弟,本想着村里的房子有她一半,这也是和弟弟约定好的,还做了公证,可没想到……

为了解决赵某的这件烦心事,我多次联系集体经济组织所在街道办以及区住建局,了解了拆迁安置过程中的具体政策规定。原来,根据政策规定,对于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固定标准予以安置;对于在本村有合法住宅并长期居住的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也可安置。赵某多年前将户口迁至济南市市中区,她作为市区居民已不在该集体经济组织生活,因此不符合政策规定,自然也无法获得安置补偿。然而,赵某对房屋的继承和房屋的拆迁安置存在理解上的偏差,一直认为自己对房屋享有继承权,也理应获得安置补偿。

我耐心细致地给赵某讲解了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姐姐的财产亲兄妹有继承权吗,讲解了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安置政策及其背后的法律依据,告诉她区住建局是依法行政。接着,我和赵某又聊起了姐弟俩的感情与矛盾,赵某向我打开心扉:这么多年,弟弟都没去看过她,甚至有一次两人碰面,都没有说一句话……看来,这起不存在监督情形的行政诉讼案,其争议的核心是民事纠纷姐姐的财产亲兄妹有继承权吗,甚至可能仅仅是姐弟俩的心结。

见证了亲情的力量,我的眼眶湿润了

经赵某同意,我联系上了赵乙。起初,赵乙以为我是要帮助赵某争取安置补偿款,言语中充满抵触情绪。

我顺着赵乙的思路先承认安置补偿款是针对特定对象的,这一点无可争议,并且告诉赵乙我已经给他姐姐解释清楚这个问题了。赵乙的态度明显缓和下来,对我也多了一些信任。于是,我趁热打铁,说亲姐弟不该走到如今这个地步,实际上姐姐对弟弟还念着那份亲情。“作为弟弟,你又是怎么对待姐姐的呢?”我反问道。

弟弟赵乙说,他和姐姐赵某当初确实约定房屋由二人共同继承,也是基于将拆迁补偿等同于遗产的理解而达成了大致平分的合意。后来根据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政策的规定,姐姐无法得到预想的份额,一气之下提起诉讼,姐弟关系也因此闹僵。

症结找到了,事情就简单了。我分别对姐弟说明办案思路:“如果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问题,将产生评估费和律师费,并且在漫长的诉讼周期内,矛盾还可能会升级。如果你们愿意通过和解方式解决问题,我可以站在中立的位置上,帮助你们形成一个合情合理合法且双方都认可的分配方案,绝不让任何一方吃亏。”赵某听后虽然表示同意,但似乎对和解没有多少信心。寡言的赵乙听完我的话,表达了对姐姐的想念。

见双方都有和解的意愿,我赶紧把姐弟俩约到了一起。一开始,气氛多少有些紧张。我分别向姐弟俩再次耐心讲解了相关法律和国家的安置补偿政策,结合前期与双方分别交流的内容,为姐弟俩解读了彼此内心的善意。“检察官说得明明白白,我现在都清楚了。我和我弟共有的是地上房屋补偿款,而不是拆迁安置补偿款。房屋的补偿款就多分给弟弟一些吧。”姐姐先表态。“现在我也明白了房产继承和拆迁安置补偿的区别。姐姐从小到大处处让着我,我愿意把地上物补偿金全都给姐姐!”弟弟表示。

见证了亲情的力量,我的眼眶湿润了。与其说是4个小时促和工作让姐弟俩冰释前嫌,倒不如说是房屋有价,亲情无价。考虑到弟弟目前的经济状况,姐姐最终仅接受了部分的房屋补偿款。

签完和解协议时,已近黄昏。目送着姐弟俩相互搀扶着走出检察院大门,我的心里感慨万千。

锁上会见室的大门姐姐的财产亲兄妹有继承权吗,走向万家灯火,我疲惫又喜悦。

(讲述人:山东省济南市检察院孙勤 本报记者郭树合/整理)

 
标签: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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