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记者从宁波市资规局获悉,经浙江省林业局审核并经省政府同意,象山县《花岙岛国家级海洋公园规划(2021—2035)》正式实施。
位于浙江省三门湾口东侧有一小岛,岛上悬壁陡峭,岩石柱颇多,沿岸海湾环绕,环境幽雅秀丽,这就是素有“海上仙子国、人间瀛洲城”之称的花岙岛。
2016年12月,经原国家海洋局批准,花岙岛国家级海洋公园成立。2023年12月,《花岙岛国家级海洋公园规划(2021—2035)》正式批复实施。该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规划面积36.78平方公里,研究范围包括花岙岛及周边水域,约44.2平方公里。
“花岙岛的自然资源十分丰富,尤其是海蚀地貌景观、盐田和湿地海滩,具有鲜明的滨海特色和旅游观光价值。”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负责人介绍,花岙岛国家级海洋公园适度利用区面积4.05平方公里,共规划景点36处,将着重建设“沧海银田游览区”“古樟海滩游览区”和“张苍水兵营游览区”,在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的前提下,探索海洋资源最优开发秩序。
下一步,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围绕“保护优先、绿色发展、陆海联动、融合开放”基本原则,实施生态护岛、旅游兴岛、绿色用岛、设施联岛、创新活岛,将花岙岛国家级海洋公园建设为浙江省大花园的“耀眼明珠”、国内知名的海洋地质文化旅游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