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我家姊妹三个,最小的妹妹因为小时候得了小儿麻痹行走不便,所以妈妈生前立遗嘱要把自己的财产都留给妹妹。可是,小妹妹并没有因此而接受母亲的表示,她觉得虽然自己残疾,但身残志坚,觉得自己能照顾好自己。于是,她和我们说她要放弃继承。那么,请问律师,妹妹放弃自己的继承权,那母亲的遗产会作何处理呢?
杨曦律师
杨曦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从该法条,我们知道,当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时,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
因此,在本案中,你妹妹放弃遗嘱继承,那么你母亲的遗产就会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
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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